李怡專欄:國家保險 - 李怡

李怡專欄:國家保險 - 李怡

香港人最近應該很熟悉這個廣告了:一群保險業的學員正在接受培訓,講者問及不同的「安全」,學員回答以不同的「保險」;問「家居安全」,答以「家居保險」,再問「國家安全」,一個學員衝口而出說「國家保險」,然後表情有點尷尬;講者問:「國家也有保險的嗎?」這名學員定一定神,回答說:「《基本法》二十三條規定,特區政府自行立法,以保障國家安全,這不就是給國家買保險了嗎?」
不用說,這是保安局或政府新聞處為推銷二十三條立法,而不惜耗資在各電視台播映的廣告。它以買保險來比喻為二十三條立法以保障國家安全,意思清楚,也容易讓一般市民明白。
讓我們細緻推敲一下這兩者的關係。首先,買保險,眾所周知是要交保費的。沒有免費的午餐,也沒有不需付費的保險。那麼,為二十三條立法,若比諸買保險,又由誰來付費呢?廣告是向香港市民推銷的,因此顯然要市民付費。市民付出的,是犧牲一點自由與人權的代價,這就是費用。董伯一再強調為二十三條立法,絕對不會影響香港市民現有的自由和人權。若真的絕對不會,又怎麼解釋政府廣告中以「買保險」來比喻呢?

其次,保險經紀造成一個保單,會抽一大筆佣金。因此,保險經紀推銷保險,不是無償的。他們嘴裏會說是為了客戶的利益,實際上在很大程度上是為了自己的利益。向香港市民推銷二十三條立法的主要「經紀」,他(她)們也是要抽一大筆佣金的,這佣金會體現在政治利益上,包括把客戶的保費(自由、人權)轉為自己的佣金(擴大執法者的權力)。
其三,通常投保的對象風險高,保費也相對升高。美國在九一一後,各種保險的保費均上升,而國會通過的「安全法」也使人民在自由、人權上付出比過去高的代價──這等同於人民為國家安全付出的保費。香港的高官一直強調香港受恐怖襲擊的機會甚低,香港不是一個高風險地區,比對於二十三條立法對市民的自由、人權的限制來說,無疑所付的保費過高了。倘若說要買的不是香港安全的保險,而是國家安全的保險,那麼香港市民也從來沒有參與過任何對中國武力顛覆的行動,除了在意見表達上聲援過中國的民主運動之外。倘說,中國的駐軍保障香港的安全,那麼香港人寧願為中國駐軍支付軍費,而不願付出人權、自由的代價。

其四,九一一以後,由於各項保費升高,已影響世界經濟的發展。同樣,香港為二十三條立法而付出較高的自由、人權的代價,影響言論自由、資訊流通,也肯定會窒礙香港的經濟繁榮。
其五,專權政治之下,人民沒有選擇管治者的政治權利,當權者與人民之間也互不信任,因此當權者往往要人民付出較高的自由、人權和代價,來保障統治者的安全──美其名為國家安全。專權政治下,人民無法約束國家對外使用武力,但人民卻要為國家安全付高昂的保費。這就是二十三條立法與保險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