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情燈箱簡陋隱伏危機

色情燈箱簡陋隱伏危機

旺角區不少色情場所,在行人路邊欄杆放置燈箱招牌作招徠,附近居民分別投訴,這些燈箱招牌的電線接駁裝置簡陋,電線觸手可及,容易造成危險。機電工程署視察後表示,多個燈箱未能符合《電力條例》規定,若不改善,將提控告。

旺角砵蘭街、上海街及登打士街居民分別投訴,他們居所附近,色情場所林立,不少燈箱招牌放置在路邊欄杆,亦有燈箱招牌懸掛在路牌的柱上及路旁欄杆上吸引顧客,燈箱招牌電線懸垂於空中,再接駁入鄰近大廈,這些燈箱招牌既阻礙行人,且均已接駁電源,電線觸手可及,倘電線漏電,途人誤觸路邊鐵欄,後果不堪設想。
居民希望電力公司及有關政府部門關注此情況,以免途人安全受威脅。

警拆招牌發出警告
本報將居民投訴,轉介食物環境衞生署跟進,食環署回覆稱,色情場所燈箱招牌,是由警方負責,故將投訴轉交警方處理。
警方旺角警區其後回覆本報稱,警方日前已在上述地點拆除十二個燈箱招牌,並向有關單位負責人發出口頭警告。
至於燈箱有不少的電力安全問題,電力供應商中華電力公司指出,由於燈箱招牌多為電力用戶自行以插蘇電線接駁用戶的電力裝置,不屬於電力公司規管範圍,若一旦發現電力裝置有問題時,中電會根據《電力條例》將有關資料通知當局,當政府有關部門需要採取進一步行動,中電會配合和提供協助。

違反規定可罰五萬
機電工程署乃規管本港電力裝置及用品安全的政府部門。機電署接獲本報轉介投訴及跟進後,以書面回覆本報指出,機電署職員曾往上址視察有關電力裝置。
機電工程署人員發覺上址有多個光管燈箱未能符合《電力條例》的規定及須改善。機電署將向有關負責人發出改善電力裝置通知書,並促請有關負責人聘請註冊電業承辦商,為其電力裝置進行改善工程,若有關電力裝置負責人未有根據指示改善電力裝置,機電署會根據《電力條例》之條款採取跟進行動,任何人士違反《電力條例》之安全規定,首次定罪可處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一二四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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