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歲的阿英,兩年前因受不了丈夫的虐待而離婚,從此開始領取綜援的生活。一家三口,扣除租金後,每月僅得五千元使用;阿英苦惱地說:「兩個仔仔都好鍾意踢波,但係波鞋爛咗,媽咪無錢買畀佢哋,連衫都唔敢買,怕遲啲連食都冇得食。」
阿英昨日在記者會上訴說:「我嗰十二歲嘅大仔,剛剛升讀中一,學校要佢揀跳舞或者唱歌作為課外活動,活動分計入升班,但每學期要交六百蚊。我真係冇能力交,但係又怕影響個仔嘅成績。」
她說,前夫曾對她多番虐待,令她無法忍受,最後決定離婚。她帶着兩個兒子入住庇護中心,但前夫竟然找上門再向她施虐,迫於無奈,她惟有搬到較為偏遠的地區居住。好景不常,去年兒子被醫生診斷患有抑鬱症,又曾經患上肺炎,要入住瑪嘉烈醫院。她每天乘車到醫院探望兒子,半個月的車費花去二千多元,當時她窮得要問朋友借錢籌措車費。她說,「再減百分之十一?我已經窮到所有使費都cut無可cut啦!」
至於七十七歲的吳伯,和妻子每月領取約五千元綜援金;不過,吳伯患有風濕,每次看醫生都要花費百多元。
吳伯為了慳錢,去年八月時到志願機構排隊,抬了數包「盂蘭米」回家,至今兩老都是靠食「盂蘭米」作主糧,平日再趁街市收檔前買些便宜的豬肉和魚等作餸菜。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