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物處理出錯 追緝42歲文員<br>曾蔭培認警署失竊135萬

證物處理出錯 追緝42歲文員
曾蔭培認警署失竊135萬

【本報訊】警方證實現正調查馬鞍山警署懷疑盜竊案,案中一筆為數一百三十五萬元現金證物不翼而飛,警方追緝一名在該警署負責處理證物工作的文職人員,而另一名「揸證物室夾萬鎖匙」的行政主任則懷疑無依程序辦事,已暫停處理敏感工作。

疑人為疏忽
警務處處長曾蔭培昨日出席「二○○二年滙豐少年警訊獎勵計劃」頒獎禮後承認,警方現正調查馬鞍山警署懷疑盜竊案,並追緝一名在該警署工作的文職人員。
新界南總區指揮官杜偉義補充說,今次事件是涉及兩名文職人員,懷疑其中一名文職人員在處理證物程序上出錯,導致有人有機可乘。

程序並無錯
他強調,今次事件疑人為疏忽,他認為警方現行處理證物的程序並無出錯,毋須更改程序。當完成調查這案件後,警方仍會進行檢討。
他透露,現正追緝的文職人員是於前年十月入職,而被懷疑盜竊的一百三十五萬元證物是涉及一宗失蹤人士案件,案中事主在十八個月前從銀行提取該筆巨款後失蹤,警方事後尋獲這筆款項,但該事主仍未尋回。警方諮詢法律意見後,原準備將這筆款項交還事主的家屬。
按照現行警方處理證物程序,每家警署會由一位總督察監察整個處理證物的程序,而負責看管證物的行政主任須獲該名總督察批准,才可由保險箱存取和處理證物。

主任未停職
據了解,今次疑盜竊案是由於負責的行政主任並無依照程序辦事,他將涉案的失款交予一名四十二歲文職人員代為處理,而該名文職人員在上周四午膳時間失蹤。據知,涉案的行政主任仍可繼續工作,但被禁止接觸敏感工作。警方現把案件列為懷疑盜竊案處理,由新界南總區重案組第一隊負責調查。

警務處處長曾蔭培昨日承認,警方現正調查馬鞍山警署懷疑盜竊一百三十五萬元證物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