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詠詩代求情 官稱須判監禁<br>樂團經理抽佣吞款四千

葉詠詩代求情 官稱須判監禁
樂團經理抽佣吞款四千

【本報訊】香港管弦樂團前助理舞台經理瞞上欺下,向樂團誇大支付予六名臨時工人的工資,每工抽佣二十元,五年內侵吞共四千五百多元;被告昨於九龍城法院被裁定十五項偽造帳目罪成,獲本港音樂界知名人士葉詠詩等致信求情。裁判官指被告壓榨工人應得工錢,令工人及樂團同受損,將案押至下月七日,待領取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判刑。 記者:陳曉薇

被告蔡永濂,三十四歲,控罪指他於九六年五月五日至○一年四月十五日,撰寫虛假帳目資料,誇大支付給六名臨時工人的工資,侵吞其中差額,合共四千五百六十五元。

每工攫取20元差額
案情透露,被告案發時任職香港管弦樂團助理舞台經理,負責聘用臨時搬運工人,每四小時當作一工,樂團規定每工工資,為二百五十至二百七十元,被告先向工人聲明,需要徵收每工二十元的佣金,作為工作介紹費,完工後先墊支薪金,後向樂團申報規定工資,直至工人收到樂團發票,便要工人悉數退還規定工資,攫取當中二十元的差額。
被告自辯時稱,由於樂團並無支付電話費等雜項開支,加上平日不時需要墊支予臨時工人,抽佣僅為補貼個人額外支出,而且以往的助理舞台經理,均以同樣方式補貼收入,並不覺得此舉有不誠實。
辯方律師求情時指,被告於事發後即被辭退,喪失二萬六千元的月薪,現任運輸公司東主,薪金大幅下降;於九八年樓市高峯期買入西貢單位,現成負資產戶,犯案不為貪心,只想抽佣補貼開支,獲被譽為「兒童合唱團之父」的葉惠康、著名指揮家葉詠詩,和香港管弦樂團首席敲擊樂師龍向榮等致函求情,指他對樂團有貢獻,工作熱心,富責任感,望予輕判。

壓榨工人不肯認錯
裁判官陳仲衡判案時斥,被告僅為自己利益,瞞上欺下,竄改會計文件,申報虛假資料,做法並不誠實,壓榨工人應得工錢,令工人及樂團同受損失,被告自被捕後至今不肯認錯,不信他有悔意,基於案情及控罪性質嚴重,應判處監禁刑罰。
案件編號:KCCC17799/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