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代建議::廣東打工3年可入戶

人代建議::廣東打工3年可入戶

二千二百萬外地民工可望在廣東工作滿三年後便取得居住地的戶籍,在當地享有公民權。廣東省人大代表日前提出建議,要求當局承認這些「新移民」的地位,若他們在居住地連續工作三年、又有固定住所,就應給予戶籍。新任省長黃華華前日也下令,在戶籍管理上要打破體制障礙。

廣東省是全國最多流動人口的省市之一,在全國一億二千萬流動人口中,廣東省佔了二千二百多萬,其中省內流動的約七百萬,省外流入的超過一千五百萬,大多是民工。但廣東省的戶籍管理改革卻落後於江蘇等省分。

2200萬民工貢獻大
有見於此,廣東省人大代表王澤華在上月舉行的廣東省十屆人大一次會議上,提交了《廣東深化戶籍管理制度刻不容緩》的建議。
他指出,流動人口的貢獻佔廣東GDP(生產總值)的百分二十五,他們既在非戶籍地工作、生活,也在非戶籍地消費和納稅,雖未取得戶籍,但已完全融入當地社會,既創造財富,又消耗當地的水、電、醫療、教育等資源,與本地居民無本質上的區別。相反,這些數以千萬計的流動人口與其原居地的實質性聯繫愈來愈少,實際上已成了廣東省沒有名份的「新移民」。
王澤華因而建議,廣東應制訂多層次的戶口准入基本條件:縣級市(如汕頭潮陽市)的准入條件為具有合法固定居所或穩定職業;地級市(如東莞市)的准入條件為具有固定居所、有連續三年以上的固定職業者。

分兩步轉正式戶口
對於廣州、深圳這類大城市的戶口,王澤華建議分兩步走,第一步參照地級市准入條件,實施「準戶口或藍印戶口」;第二步,經過五年的準戶口過渡期後,轉換為正式戶口。
當局雖然尚未正式回應王澤華的建議,但黃華華省長前日在全省建設工作會議上,已要求打破政策體制障礙,在戶籍管理等領域制訂新政策,重現廣東省「敢為天下先」的形象。因此,打工仔「移民」廣東並非異想天開。
本報記者/大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