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多次干犯搶劫判監的積犯,聲稱因財務問題再度犯事,佯裝顧客,持刀打劫「一樓一鳳」。但遇上機警的「鳳姐」,施詭計將自己反鎖在房內報警,令他事敗逃走,又遇上巡警被捕。他昨在高等法院承認搶劫及企圖搶劫共兩罪,判監七年。
三十三歲被告胡俊才,散工工人,於八七年因搶劫判監四年,九三年再因搶劫判監九年。法官指摘被告是一名持續干犯搶劫的賊匪,是次刻意找「鳳姐」為對象,而第二位受害「鳳姐」夠膽識及機警,想出辦法,令被告事敗。
案情指出,去年八月二十九日,被告佯裝顧客,進入上水新祥街一間「一樓一鳳」,持刀搜掠現金後離去。
兩日後,被告光顧位於灣仔駱克道的「一樓一鳳」,入屋後要求喝水及與「鳳姐」講價,引起「鳳姐」疑心。「鳳姐」於是施計,先進入另一間房,假裝房內有顧客。此際,被告手持利刀指嚇她,她便訛稱鄰房有客人,被告誤信,往鄰房視察情況時,她趁機反鎖房門,將自己困在房內及扮報警,被告立即逃走。「鳳姐」事後報警,巡警接報在軒尼詩道發現被告,將他制服,在他的袋內搜出利刀、牛皮膠紙及手套。
案件編號:HCCC42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