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NBA球員、教練及球會批評球證的聲音愈來愈大,行為亦愈來愈「激」。兩年前,小馬班主古賓因為批評球證而繳付的罰款超過五十萬美元;爵士教練史龍最近與球證理論時更推撞球證,罰停賽七場;拓荒者前鋒華萊士於賽後在停車場恐嚇該場其中一位球證,罰停賽七場等等。
對比賽結果最具直接影響的判決,莫過於在末段入球是否在進攻時間內出手,憑肉眼較難準確判斷;於是今季所有球場的籃板四周,及裁判員桌上均裝上二十四秒指示燈,並引入現場慢鏡翻查系統,在每節或加時末段入球後剩餘零秒,而該入球會影響賽果;只要符合以上兩項條件,球證就須翻看錄影帶以作斷決。
有些更認為球證故意偏幫某一方,但其實NBA球證每場賽後要向聯盟提交報告,每周均須接受測試並通過錄影帶自我檢討;其他措施還包括每組球證於同一季內不能執法一支球隊超過九場賽事,在兩周內不能在同一城市執法多於一場賽事等等。
因此,惟除非有明確證據,所有「陰謀論」的說法均屬無稽,部份理論方法我認為是過火了。
ESPNSTARSportsNBA評述員 張丕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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