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打劫為籌錢申請破產

男子打劫為籌錢申請破產

【本報訊】打金師傅辛勤工作二十年,在金融風暴時自置物業與妻兒居住,未料買樓後半年被裁退,為供樓欠債纍纍,更不時被收數者騷擾,即使想申請破產,也無手續費,其妻萬念俱灰,欲一家三口燒炭同死,丈夫為籌申請破產手續費,遂企圖在銀行打劫數萬元,結果事敗被捕。

法庭上不時抽泣
案發時失業的四十二歲前打金師傅趙振聲,昨在高等法院承認一項企圖打劫罪,並不時在犯人欄內抽泣。辯方律師指趙振聲懸崖勒馬,即使銀行櫃枱有不少鈔票,逃走時也沒搶去,暫委法官張慧玲遂要求控方交代銀行閉路電視所攝情況,將案押後至下周一宣判。
根據案情,趙振聲於○二年八月二十六日,戴着太陽眼鏡及鴨舌帽,到荃灣青山道亞洲商業銀行,向一名姓褚女櫃員,出示一張寫着:「打劫,有槍。只要三至四萬。快。」的字條,女櫃員受驚按動警鐘,但看來沒反應,趙遂走到另一櫃位,向另一姓鍾女櫃員出示同一張字條,並表示打劫,鍾大驚,趙取回字條逃去,三日後在街上被捕。
辯方大律師袁國華昨求情稱,趙在周生生珠寶金行做了二十年打金師傅,因工廠北移,在九八年被裁退,但他在失業前半年以一百三十五萬元購下荃灣中心一單位,結果成為負資產物業長期借錢供樓,案發前欠下共十一家銀行、財務公司、信用卡公司及收數公司債項。

收數者致電恐嚇
趙已拼命工作,但仍無法解決債務,收數者不時致電恐嚇追債,但趙氏夫婦連申請破產的幾萬元手續費也欠奉,案發前一日趙妻提議一家三口燒炭自殺,趙為籌手續費,遂打劫銀行。
案件編號:HCCC431/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