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後是否可以做朋友,視乎怎樣愛過。
曾愛得很盡的,對不起,不可以。被一個男人傷透過心,很難再若無其事繼續發展友誼。愛情對我來說,比友誼深很多。我知男人不同,男人可以把愛情與友情看成兩種完全不同的感情。跟一個男人的關係大倒退,有必要嗎?
我承認有些人做朋友比戀人更適合,早期搞亂了,很快便會糾正過來。對這種人我不會愛得太深,輕輕愛過便算。深深愛過的男人,若要我坦白,分手後最好一生一世不見。偶然想起,心還是像有一根刺,動一動就痛。我很少跟一起工作的人談戀愛,分手後仍是同事身份,有點麻煩。朝見口晚見面,感情難以一刀兩斷,我會提議任何一方辭職。
愛之深恨之切,撕心裂肺後,真的情願對方死了好過。仍然可以做朋友的,不算愛得太深,也許只是行差踏錯,一時感情出了軌。不可能成為知己,只能做一個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朋友。這種朋友,多一個不多,少一個不少,不做更好。男性知己,找未愛過的最好,將來還有希望。做過男女朋友,事後當沒事真的可以嗎?曾經肌膚相親,了解過他每一寸的身體,能像失憶般回到未愛之前的關係?
電腦有時光倒流的修復程式,我不是電腦,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