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金管局公布了一些有關信用卡的關連數據。報道中提及在2002年第四季的轉期比率降至54.1%,而數字亦顯示,客戶利用信用卡作為融資用途的比例,似乎有所減少。究竟甚麼是轉期比率呢?
要了解何謂「轉期比率」,首先便要了解怎樣才算是「轉期帳款」(RolloverAmount)。
通常信用卡的簽帳,銀行會給予信用卡持有人一段時間免息期,例如55天。在帳單的最後還款日或以前,信用卡持有人便要償還已簽帳的金額,又或者是最低的還款額。
如果只是繳付最低還款額,剩餘的簽帳額便要開始計息,這樣便等於銀行貸款給信用卡持有人一樣。
而轉期帳款中的轉期(Rollover),是指把貸款延長續期而不作清還之意。正確的轉期帳款定義,是代表「借款」,指在應收帳總額中的未結帳款額。即持卡人已償還銀行或發卡機構所要求的最低還款額,但尚未全數清償月結單所示的結欠餘額。
轉期帳款並不包括逾期帳款。如果持卡人在月結單到期日仍未償還最低還款額的話,便會視作逾期帳款,而不是轉期帳款。
那麼,「轉期比率」(RolloverRatio)所指的又是甚麼?
轉期比率是指轉期帳款佔信用卡應收帳款總額的百分比。應收帳款總額是根據月底的數字計算,而轉期帳款則根據於月結單日期紀錄的結欠餘額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