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犯連環劫鳳姐重囚

積犯連環劫鳳姐重囚

【本報訊】案底纍纍的青年聲稱為解家庭債務而再度犯事。案情指出,被告於去年六月十六日至七月二十一日不足一個月內橫掃多間「一樓一鳳」,享受完性服務後即亮出𠝹刀,綁起鳳姐洗劫;在最後一次搶劫時,警員趕到現場,被告爬窗從一樓跳落街逃走,其後被警員制服。被告受傷送院,被發現仍戴着避孕套。青年昨在法庭承認六項搶劫罪名,遭法官重判十年監。
有二十多次搶劫及盜竊案底的被告張耀忠於○○年尾出獄。法官指斥被告是有計劃地犯事,選擇鳳姐這類較易受傷害的人下手,實加重案情嚴重性。被告本身又有令人震驚的案底,考慮公眾人士需受保護,故重判被告。
案件編號:HCC426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