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廣告誘求職者 藉詞借手機逃去<br>無業漢設局騙手機囚16月

登廣告誘求職者 藉詞借手機逃去
無業漢設局騙手機囚16月

【本報訊】無業青年精心設下求職陷阱,在報章刊登多個求職廣告,先後相約二十名應徵者到餐廳面試,其間以手提電話無電為由,向應徵者借用電話,並藉故到餐廳外打電話後逃之夭夭,最後警方假扮應徵者將他拘捕,青年昨在區域法院承認二十項偷竊罪,被判入獄十六個月。
辯方求情稱,被告因犯他案於○一年刑滿出獄後任職運輸工人,其後遇意外獲賠償四萬元,自此一直依靠賠償金生活,其間他考取駕駛貨車執照,並積極尋找工作,但仍然失業至今,靠綜援過活的被告不想向家人借錢才犯案。

賣贓物獲逾二萬
法官判刑時表示,明白現時尋找工作困難,但被告不向家人求助,選擇犯罪來解困,被告須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被告馬金水(三十七歲),被控於去年十月十七日至十一月二十八日,在九龍區多間餐廳內,偷取二十部手提電話。
案情透露,被告於案發前在《東方日報》刊登多個求職廣告,包括招聘寵物店及網吧的助理、推銷員及臨時演員等職位,事主根據廣告上刊登的電話聯絡被告,被告相約他們到不同餐廳進行面試,以手提電話無電為由,向事主借用電話,被告會取出事主電話的SIM卡,換上自己的SIM卡入事主的電話,被告拿取事主的電話到餐廳外致電,繼而逃去無蹤。
警方其後接報假扮應徵者約被告會面時將他拘捕,他稱將騙取的電話變賣,獲得二萬七千元。
案件編號:DCCC3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