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現遭停職的政府高級律師區婉華,涉嫌於十四年前蓄意隱瞞十七歲時有高買案底,以獲受聘為律政司署檢察官,被控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金錢利益罪名。案件原定下周一開審。區昨日以物色外國專家提供關鍵的指紋鑑證報告為由,向法庭申請延期審訊獲准,案件現押後至三月二十六日作預審,再擇日審訊。 被告區婉華,現年四十四歲。法官潘敏琦批評辯方在開審前夕才提出延期,但終批准申請。 案件編號:DCCC11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