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主發展網絡 盧偉明
特區政府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立法工作已開始了好一段時間,由最初保安局公布諮詢文件,到現階段特區政府仍拒絕發表白紙草案,到行政會議公布藍紙草案,進入正式的立法程序,過程觸發了社會上極大的反響,社會分成兩大陣營。出現這種情況,保安局的諮詢工作起了不必要的催化作用,意見《匯編》便是當中的佼佼者。
為了清楚理解九萬多份意見書的內容,保安局採用了最簡化的二元分類法,將意見書分為支持立法和反對立法兩類。假若在意見書內沒有寫明意向,就分類為第三類別:意向不明顯。結果,《匯編》一公布,就惹起不同團體的非議,支持立法及反對立法的團體均表示本身的意見書被放入意向不明的類別,反映這次分析在方法學上的漏洞。
令《匯編》失去公信力的主因,就是保安局沒有在諮詢及《匯編》出版前作出清晰的指引,令市民無法在提交意見時作出配合。即使市民在意見書內表達了對諮詢文件的質疑,而沒有提及支持立法或反對立法的話,仍會被理解為意向不明,如此的分析基礎從一開始就不可行。
再者,二元分類法通常充當分類角色,根據分類後的數據作出的推論,未必適合處理不同脈絡下的分析。就以《匯編》為例,一般相信,《匯編》的作用是要從九萬多份意見書中整理出建議,作為下階段諮詢的基礎。簡單得出支持及反對的數據並無意義,這些數據只會淪為替政府造勢的工具,失卻了諮詢應有的功用。
另一個值得留意的情況,就是有部份意見書不被列入《匯編》內。究其原因,除了人為錯誤外,共通點是這些意見書均在立法會相關的聽證會內提交,透過立法會轉交保安局,然而保安局竟將之置諸腦後,足證保安局未有全面收集民意。
特區政府僵硬的分化領導,在《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工作上,背民意而行,在立法會分組投票的限制下,私人草案的修訂將難以成功。在此情勢下,反對陣營只會被迫走上街頭,發動人民力量作出反擊,更會誘發全民公決直接挑戰特區政府的管治威信。全民公決本來就是承接政府將意見歸邊後的副產品,一旦展開,就難以逆轉。
難題在於,這個多數人的決定,並不一定得出保障少數人權利的結論,有違民主的一個重要原則:尊重多數人的決定,保障少數人的權利。以香港人的大多數,忽略香港少數族群的問題,產生剝奪香港少數族群的權利,這未必是道德所能包容的,亦是民粹式民主的最大危機。民主需要堅持和爭取,但卻要避免走入民粹主義的死胡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