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百親友同袍到庭支持<br>高級督察直認搶警槍

近百親友同袍到庭支持
高級督察直認搶警槍

【本報訊】警隊「尋人專家」高級督察吳佑的,去年五月在元朗警署更亭攜刀劫去當值警員的佩槍,因打劫前報假案,留下線索落網,警方撿回失槍之餘,亦發現吳收藏了兩支電槍,吳佑的昨日在高等法院承認打劫及無牌藏有槍械彈藥兩罪,但他卻不肯透露犯案動機。法官將案押後至三月七日,等候心理及精神報告宣判。 記者:梁偉強

高院法官彭鍵基昨在庭上表示,吳佑的所犯兩罪,均是嚴重罪行,判即時監禁實屬必然。
四十二歲被告吳佑的任職警隊逾二十年,案發時任高級督察,駐守沙田田心警署,昨日他穿着西裝,沒有律師代表,庭上以英語與法官對答,而其妻與近百親友及同袍到庭支持,以致座無虛席,部份親友要站在門口,可謂「迫爆」法庭。
吳佑的昨日未作求情陳詞,但已向法庭呈交四個文件夾,包括他在警隊的評估報告、剪報、由警署同袍、區議員、家人及校長撰寫的求情信,以及一些國內人士寫給他的信,而他將會在下次聆訊中,傳召兩名品格證人上庭,包括曾受他恩惠的婦人謝麗華及姓許的女性友人。

報假案留破案線索
根據案情,吳佑的於去年五月三日凌晨時分,用手機打九九九報假案,訛稱一名女子遭三、四名大漢拖入洪水橋丹桂村花園對出小徑,並自稱姓陳,結果大批警員從元朗警署趕往現場,但證實虛報。與此同時,吳於凌晨四時半,頭戴白色電單車頭盔,往元朗警署更亭,以十八吋長牛肉刀,指嚇當值的警員劉偉倫,並說:「我只要你的佩槍,不要輕舉妄動,否則我會斬你。」
吳搶走裝有六發子彈的警槍、一個快速上彈器、六發子彈及通訊器,又命劉用手銬反鎖自己,然後取走手銬鎖匙,徒步離去,整個打劫過程,歷時只七十五秒。
其後,警方根據手機留下的線索,鎖定吳佑的為疑犯,派員二十四小時監視吳,結果於五月九日早上,發現他在錦上路的垃圾收集站,扔掉犯案時穿戴的頭盔及背心,並在同日下午,在田心警署將剛跑步完畢的吳拘捕。

堅拒透露犯罪動機
吳佑的承認犯案,先帶警方到錦上路一個荒廢豬欄,撿回失槍、牛肉刀及他收藏的兩支電槍,再帶警方返八鄉永源花園寓所,從花槽找回撕毀了的電話SIM卡。
此外,吳承認在五月二日兩度駕車在元朗警署外視察環境,並將牛肉刀及頭盔,藏於附近建築地盤,但他一直不肯透露犯案動機,即使承認報假案,也不肯透露原因。
雖然如此,吳佑的被捕之初,已有傳他財政有困難,而他在去年確曾遭美國運通銀行及永亨信用財務入稟追討近五十萬元債項,而吳佑的在去年提堂時,已在庭上道歉,指事件令警隊尷尬,對不起家人、朋友及同袍。
案件編號:HCCC409/2002

吳佑的是警隊「尋人專家」,其功績曾被傳媒報道。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