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富泰大中華(1226)股票「失竊」事件主角之一李承惠,昨日打破緘默,入稟高院,反擊聲稱股票被盜的兩名股東馮珊瑚及張彩荷。入稟狀稱,事件涉及富泰大中華執行董事阮文躍,指李阮事前達成協議,由阮氏安排馮張兩人,以每股0.4元出售1200萬股富泰大中華予李氏。不過,馮張事後不承認該項交易。
警方前日表示急欲會晤李承惠,本報昨日再向警方查詢,警方仍急欲會晤李氏,即李氏仍未現身。不過,昨晨李氏卻委託律師入稟高院,向阮文躍、馮珊瑚及張彩荷索償。
入稟狀指出,上月20日一位名為JoeChan的股票經紀介紹阮文躍予李承惠認識,阮氏稱馮張委託他出售1200萬股富泰大中華,每股0.4元。當日富泰收1.09元,去年9月招股價則為0.5元。
入稟狀續稱,為順利售股,本月4日阮氏要求大華證券送交開戶表格,讓他安排馮張兩人開戶。本月6日,阮氏連同馮珊瑚到大華證券辦事處,確保馮張兩人已開戶,並出示兩人出售1200萬股富泰予李承惠的簽名買賣單據,及身份證副本。
阮馮並確認上述簽名乃真確,並與開戶表格的簽名相同。之後阮氏帶同買賣單據接觸李承惠,讓他簽名確認交易,李氏隨即將480萬元,透過阮氏轉交馮張。
不過,本月9日馮張兩人的律師致電大華證券,聲稱上述股份仍屬兩人持有,嘗試阻止李承惠轉倉或沽售,兩人同時向其他證券行發出同樣訊息。入稟狀稱,李氏認為權益受非法侵害,令他不能動用售股資金;另外證券行拒絕執行其指示,令他沒機會售股套現。
入稟狀指出,事件反映阮氏可能偽稱馮張兩人委託他售股,而有關買賣單據的簽名並非真確,令李氏蒙受(包括利息)損失,故要求3人作出賠償。
李承惠在入稟狀中報稱為股票投資商人。翻查資料,他因涉及GayGiano(686)造市案,去年7月被區域法院判處緩刑3年。但他曾表示,稍後願意為GayGiano大股東張承智及其兄張火生被控串謀詐騙一案,出任控方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