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金局資訊站:<br>僱主拖欠強積金實錄

積金局資訊站:
僱主拖欠強積金實錄

積金局致力保障每一個計劃成員的強積金利益,在過往的投訴個案中,有部份是關於僱主拖欠強積金供款的投訴,以下是其中一個案例,可供各位讀者參考。
一名僱員由二○○一年四月至二○○二年十月期間任職某公司的採購主任,月入16,000元,其僱主為他參加強積金計劃後,每月從其出糧戶口扣除僱員強制性供款部份的800元。該名僱員曾致電受託人的查詢熱線,得悉結餘與應有供款額相差很遠,於是向其僱主查詢。

僱主罪名成立
僱主稱,每月從其出糧戶口扣除的800元薪金正是最好的供款證明,又謂強積金投資表現會有波幅,甚至出現虧盈的情況,毋須擔心。僱員對解釋半信半疑,遂進一步向受託人查問,發覺僱主只曾作兩期供款。他於是向積金局投訴。
積金局分別邀請僱主及投訴人進行問話,及向受託人進一步索取資料。調查後,積金局證實僱主為僱員加入強積金計劃後,只曾作出首兩個月的強積金供款。積金局徵詢律政司的意見後,向該名僱主提出檢控,聆訊後僱主被裁定罪名成立,須繳還拖欠的供款及附加費。
為了保障個人的強積金權益,僱員應注意下列事項:
1)僱主在供款後七個工作天內,必須向僱員發出供款記錄,列明僱員的有關入息、僱主供款額及僱員供款額。
2)僱員可透過電話或互聯網向受託人查詢強積金戶口情況。
3)若懷疑強積金權益受剝削,僱員應盡早向積金局投訴,有助即時搜集證據。

與全港僱主及僱員息息相關的強制性公積金已推行逾年,但不少僱主與僱員對此制度仍存有疑問,故積金局與本報合辦此專欄,每周三詳盡講解。如有疑問及查詢,可致電積金局熱線:29180102
(本欄每隔周三刊出)

服務熱線
電話:29908288
傳真:23702192
電郵:[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