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Q結識 相戀一月分手<br>箍煲不遂青年涉姦女友

ICQ結識 相戀一月分手
箍煲不遂青年涉姦女友

【本報訊】年輕女廣告設計員與網上聊天室結識的廚房助理相戀一月分手,男方後來疑邀前女友修理家中電腦時,要求復合不遂強行施暴。涉案被告否認一項強姦罪受審。女事主庭上作供時,更披露與被告分手後一個月內,先後與三名透過ICQ結識的男子,在初次見面當日發生性行為。

辯稱雙方同意
被告羅浩傑,十九歲,被控於去年四月十九日在青山道一單位強姦女子。據控方指,案發日女事主應被告要求上門修理電腦,被告將她推倒床上,脫去她衣服並施暴,被告遭警方拘捕後,承認與事主發生性行為,但在雙方同意下進行。
十八歲女事主昨供稱,去年二月初她在網上結識網名為「𡃁仔」的被告,數次相約出街後發展為情侶,不足一個月便閃電分手。女事主稱,在相戀期間,曾三度作客被告家中,情到濃時都有親吻及愛撫。其中一次被告要求進一步親熱,她以月事來潮拒絕。她堅稱從來沒有與被告做愛。

被指沒贈手電
案發時她拒絕被告復合要求,被告突然抱起她扔到床上,肆意拉扯她的衣服及愛撫胸脯,她極力反抗,央求他停手,但被告還掀開胸圍咬她的乳房,甚至用手指插她私處及肛門,最後將她強姦。她返家後由朋友陪同報警。
女事主其後接受辯方盤問,直認與被告分手後約一個月內,透過ICQ結識了三名男子。三人都與她在初次見面當日,在男方寓所或工作地點做愛,當中一次更是她的初夜,其中一人現成了她的新男友,其餘兩人現連全名都說不出。她解釋被告多番失約,又違諾沒有贈她新手提電話,令她自尊心受損而分手。
案件今續。案件編號:HCCC240/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