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深圳消息: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對一宗港人運輸毒品的刑事案件作出一審判決,三名香港人陳鎮喜(四十一歲)、謝國輝(三十二歲)、郭利明(三十歲)前年在內地運輸一批一百二十三公斤冰毒全遭判處死刑。執法機關警告稱,即使不是直接販毒,而只是運輸毒品數額巨大也將處以重刑。
案情透露:陳鎮喜等三人在前年五月十六日和二十三日兩天,受另一名仍潛逃的香港人張某之託,承諾運輸事成後每人可得數萬元的報酬,便先後兩次將五箱淨重一百二十三公斤的冰毒,從羅湖區晶都酒店停車場轉移到福田區宣嘉華庭小區陳的住處藏匿。
同年六月十二日,陳等三人又受張的指使,將上述毒品搬到一輛麵包車上,要運往廣州時,被設伏的警方當場抓獲,這些毒品純度高達百分之九十八點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