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大學新醫學大樓招標安裝影音器材,影音公司董事等三人利誘對手以高價投標,以穩奪逾三千萬元合約,早前在區域法院被裁定一項串謀詐騙罪成。法官昨日斥被告買通對手,以不誠實手法獲取合約,破壞公平招標原則,損害香港的廉潔形象,分判三人入獄及社會服務令。
暫委法官彭中屏指港大透過招標選承判商,被告卻買通對手拉高標價,極不誠實。涉案女董事陳麗華主動提出給予對手利益,為罪魁禍首,判囚八個月。另一名股東陸永誌及財務總監吳維生角色輕微,分判二百及一百八十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情指,港大薄扶林新醫學大樓去年初落成,招標安裝影音器材,被告的公司「卓譽」及另一「美歌工程」投標。陳於七月主動向「美歌」的市場推廣董事林俊明提出支付對方二十萬元顧問費,加五百萬元視聽器材定單,利誘「美歌」出價高於「卓譽」。陸、吳兩人於投標前向林及「美歌」東主楊其輝支付五萬元作部份「顧問費」,「美歌」其後出價三千九百萬元,「卓譽」則以三千五百萬元成功取得合約,首被告其後向對手表示會支付十五萬元餘款及訂購器材。
案件編號:DCCC58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