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涉及元朗丁屋貪污案的丁屋發展商,被指於九九至○一年間,向地政總署的一級地政監督及高級地政主任,提供十七萬元利益,作為協助加快批出丁屋「滿意紙」的報酬,發展商及高級地政主任被控三項串謀及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案件昨在區域法院開審。
四十三歲被告鄧光明,為丁屋發展商;四十八歲被告黃榮健,則為地政總署高級地政主任,兩人被控於九九年三月至十二月,串謀向地政總署一級監督朱權威提供十萬元利益,另鄧於九九年一月至○一年七月,向地政總署一級監督朱權威提供七萬元利益,作為取得多個發展丁屋計劃的資料,及加快批出丁屋「滿意紙」的報酬。
控方透露,九九年四月,首被告在元朗發展丁屋,要求朱幫忙,朱則找次被告黃榮健,黃其後着朱告訴鄧,須加厚丁屋牆身才合規格,並向鄧索十萬元,作為加快批出「滿意紙」報酬。○一年七月,鄧再向朱提供六萬元,作為協助取得四間丁屋「滿意紙」報酬。
案件編號:DCCC5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