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官迫民反 - 吳靄儀

不要官迫民反 - 吳靄儀

行政會議對香港特區內外要求無動於衷,推出藍紙草案,不就草擬條文作公眾諮詢就展開立法程序,旨在快刀斬亂麻,夠贊成票通過,就不必理會社會上的反對聲音,認定米已成炊,民間就會自然收聲,就像釋法、問責制、反恐、減薪條例一樣。
從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在立法會上的聲明顯示的部份條例草案內容,看得出政府的確再作修改,進一步縮短距離。但寧願一改再改,逐寸讓步,也不願就條文草案作坦誠的全面諮詢,正好暴露了這個政府的心態和手法。一面傲慢無知地深信權勢和道理都永遠在自己掌握之中,另一面其實對市民大眾感到防範和不信任,視一切反對聲音為敵人,一切贊成的表態為親信。這種心態和作風,會令特區政府的管治出現嚴重的問題。
香港總商會總裁翁以登在行政會議通過之前已看到草案條文,但廣大市民要求公開諮詢就遭到無理拒絕。如果特殊階級、有特殊關係就會自動得到額外照顧,但無權無勢的人就怎樣有理也不受理睬,只能藉發動輿論、上街遊行抗議、呼籲國際關注,對政府施加一點壓力。民眾焉能對政府信服?如果要爭取到目前這點子改進,已要作這麼強烈廣闊的抗爭,下一步豈非要加倍激烈?
問題不單在二十三條,而是在於這個政府的心態手法和管治資格和能力。上次得逞,所以有今次;今次得逞,下次必然再來,直至文明社會捱不住而渙散。香港的唯一希望就只剩民主,沒有民主的基礎,法制淪為統治工具就只有旦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