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動詞連用? - 古德明

三個動詞連用? - 古德明

「《時代週刊》有文章談到腦和基因的關係,說Themostgenescandoisaffectitssizeandshape(基因最多只能影響腦的大小和形狀)。請問do、is、affect三個動詞為甚麼可以連用?」
按Themostgenescando五字是一名詞子句(nounclause),作名詞用,做句子的主詞(subject)。這就像Whatyouwantisconfidence(你缺乏的是信心)一語,Whatyouwant是主詞,文法上可用代名詞It取代,可見want、is兩個動詞雖然並列,文法上卻不是合用的。同樣,《時代週刊》那一句的do和isaffect也不是合用的。
然則isaffect兩字又怎樣解釋呢?那affect之前其實可加一to字,toaffectitssizeandshape六字是所謂原形動詞子句(infinitiveclause),和Yourdutyistohelphim(你的責任是幫助他)的tohelphim文法上相同。
但Yourdutyistohelphim不可以略去to字,為甚麼Themostgenescandoistoaffectitssizeandshape一語卻可以?原來是因為那個do字。根據慣例,Allsomebody/somethingdoesis(某人/某物做的無非是)、Whatsomebody/somethingdoesis(某人/某物做的是)這樣的句式之後,to字可以略去,例如:Allshehadtodowas(to)keepquiet(她只須默不作聲﹚。
總而言之,《時代週刊》那一句只有一個主要動詞:is。至於do和affect,則分別是兩個子句的動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