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對弈:以革命精神對抗反革命 - 王岸然

政法對弈:以革命精神對抗反革命 - 王岸然

二十三條下的維護所謂「國家安全」,其實就是大家耳熟能詳、臭名遠播的反革命罪的變體。二十三條終於強硬出籠,除了加入原本二十三條並無提及的禁制國內組織與香港有從屬關係的條文之外,更為有組織一旦被禁之時,就算可以上訴亦設有秘密審訊的機制。 王岸然

這自然是因為王炳章案的啟發,中央要求葉劉局長「加碼」的結果。香港的一套所謂維護國家安全罪名,條文定義與國內的反革命罪,與台灣行了三十八年的「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形式上大有分別,但精神上,是同一樣的東西,彰彰甚明了。
上網看討論區的言論,往往可以看到比那些甚麼公信力第一的報紙;甚麼為中產階級發言的報紙的廢話社論,更令人「醒神」。互聯網可能是言論自由的最後陣地,雖然這些陣地也遲早與偉大祖國趨同,通過二十三條之後也早晚不保,但最少目前還是百無禁忌的地方。

革命也可以不流血
言歸正傳,筆者看到了呼籲起來革命以對抗反革命,以對抗二十三條的留言,這是回應上星期筆者解釋國家安全罪是源於反革命罪一文。想落很有意思,為甚麼香港不能革命?不可以革命?無革命的權利?
共產黨、國民黨都是革命黨,以革命起家,而革命所以成功,不是一個黨的功勞,是全民共同行動的結果。這是不必懷疑的,而人民要革命,又往往是當權者迫出來的,這是歷史發展的必然性,自自然然就會發生。問題只是香港人到了今天是否覺得到了要革命的時刻。
革命不一定是暴力的,最老牌西方民主國家的大英帝國,其革命過程就沒有流血,皇帝的絕對權力經君主立憲過渡到議會,議會本來是貴族與地主的組織,權力經民選的過程轉移到人民。
所以革命不是暴力,而主要的依靠是一種精神,人人皆認同的精神,不是少數野心家的工具。香港人有這種精神嗎?

高聲向專政者說No
當然有,在殖民地統治之下的年代,港人出名功利、自私與現實,但在八九年還是義無反顧地上街示威,支援了國內的民主運動。這就是一種革命精神的顯示,是人民直接對極權說「No」的行為,這行為令到專政者寢食難安,念念不忘,十多年後,在太平盛世,政權的安穩全無威脅的情況下,還是甘冒舉世的指摘,硬要為二十三條立法。
面對反革命精神下出現的二十三條,港人的最佳回應,正是以革命精神待之,用最大的聲音對專政者說「No」,對專政的代理人專橫專權的港官用最大的憤怒說「No」。
自從有六萬人上街之後,筆者對二十三條的小小戒懼可說是一掃而空,心情開放,以百無禁忌的大無畏精神面對惡法。筆者深信,未來的遊行集會有更多的港人參與,十萬、二十萬。有人民革命精神的強大支持,揸筆的人不再怕,新聞工作者不會怕,宗教團體亦不必怕,因為知道有強大的人民力量支持自己,這就是一股浩然正氣的革命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