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日君:倘法無公義 必公民抗命

陳日君:倘法無公義 必公民抗命

公民抗命一直是人民抗拒極權、以行動反對惡法的最後武器。面對《基本法》二十三條惡法快將提交立法會首讀,天主教香港教區主教陳日君警告政府,假如一直與內地地下教會有聯繫的香港天主教教會,因國家安全被惡法取締,教徒本着人的良心,按照教理,不排除採取行動維護最基本的權利。 記者:陳廣慧

【本報訊】政府執意要為《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雖然法例尚未通過,但民間團體已為將來抗惡法的後果做足心理準備。天主教香港教區主教陳日君昨日引《天主教教理》指出,若執政當局的命令違背道德要求,公民憑良心有責任不去服從,而教理甚至容許教徒在五大條件下以暴力抗拒強權。
香港天主教機構職員協會昨舉辦「非牟利組織成員在公民抗命中如何取得法律保障」研討會,陳日君聲言自己並不了解公民抗命,但卻對類似抗爭有研究。他在會上引用《天主教教理》第二二五四條至第二二五六條,指公民雖有義務與政府合作,但當執政當局的命令違背道德要求,公民憑良心有責任不去順從。
陳日君說:「政府出於唔公義嘅命令時,公民唔等於可以全面唔守法,對嗰啲唔公義嘅嘢可以(不守法),對其他都要盡公民責任。」他指出,按《天主教教理》,教徒可在五個條件同時出現時以暴力抗爭,包括政府嚴重而長期侵犯人權,除使用暴力外根本沒有其他更好方法等。

「準備付出代價」
他又以外國有法例容許醫生信徒毋須參與墮胎手術、信眾不用行軍打仗殺人為例,指出在有法例保護時,信徒可按良心辦事:「如果國家冇咁嘅法例,無論邊個公民抗命,唔依從法例,都預咗坐監!但係如果明白呢個係良心問題,唔怕,準備付出代價。」
對二十三條行將立法,陳日君直指現在的立法程序「唔夠民主、太強頑、愚蠢」,立法建議他也接受不到。但他強調條例草案尚未通過,根本談不上公民抗命:「有法例之後,如果政府話香港天主教危害國家安全,要解散,我又唔肯解散,先有機會抗命。」

余若薇:須非暴力
曾叫政務司司長曾蔭權「唔使咁客氣」預先通告他立法內容的陳日君表示,自藍紙草案公布後,曾蔭權並沒有找他;對《遠東經濟評論》形容他是香港新的良心,他則淡然說:「呢個隨佢講,關我乜事啫!」
在研討會上,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和職工盟組織幹事譚駿賢均認為,為爭取社會支持,公民抗命必須是非暴力的。譚駿賢指出,二十三條的法例制訂過程即使合憲,也不合乎公義,在二十三條之下,現在香港工會支持內地工運,未來易墮入法網,作為工會成員,他對將來抗惡法有心理準備受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