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互聯網發表文章而被判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名成立的中國異見人士陶海東,日前被新疆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重判七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三年。法院指陶海東利用互聯網發送反動文章,去年七月在家中被公安拘捕。《人民法院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