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七十二歲老婦於必勝客餐廳撞向落地玻璃倒地受傷,她昨入稟區域法院指餐廳疏忽導致其受傷,要求賠償損失。
原訴人陳雪芳(譯音),其入稟狀指出,於○一年十一月四日中午十二時許,她在鑽石山荷里活廣場的必勝客餐廳內,由於該餐廳疏忽而引致她身體受傷,要求被告公司即必勝客香港管理公司就其損傷作出賠償。
七十二歲的陳婆婆昨對記者稱,事發時餐廳沒有在該落地玻璃上貼上警告字眼,令人以為該落地玻璃為出入口的玻璃門,當時她撞向該落地玻璃後跌倒地上,感到非常痛楚,其後被送院,醫生指她脊骨第二節受損,須在醫院留醫約兩個多月,出院後要坐輪椅及以柺杖輔助站立或步行。
事發的荷里活廣場必勝客餐廳經理昨憶述,當時確有一名老婦於大門口附近的落地玻璃前倒下,但由於該落地玻璃附近置放了用餐的枱櫈,亦非一般的行人通道及出入口,對於當時老婦為何受傷他感到莫名其妙。
案件編號:DCPI6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