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馬來西亞籍男子在港開設空殼公司,進行「種金」詐騙,以購買公司股票獲現金回贈及手表禮物作招徠,吸引市民出錢投資及透過介紹其他人參與投資,以獲取分紅。約三十名市民誤墮投資陷阱,涉款一百四十多萬元。涉案大馬男子承認一項欺詐罪,昨被判監三年九個月,成為首宗入罪的「種金」騙案。
四十二歲被告王富順(譯音),曾任地盤工人及地產代理。案情透露,被告於○一年二月買入一間空殼公司「凱廸網絡企業有限公司」。被告於同年六月至八月期間,以假名多次租用尖沙嘴一酒店的場地,開設投資講座招攬投資者。
投資者一筆過支付三萬八千多元,便可購得一股「凱廸」的股票。每名投資者買入一股後,即可獲五千元現金回贈,及一隻手表作禮品。該公司並借每兩周派發一次的分紅吸引投資者,每次分紅由一千至二千元不等;每介紹一人購入該公司一股股票,便可獲取四至五千元的分紅。
有投資者參加投資計劃後,於同年十一月便再也收不到公司派發的分紅,曾找被告理論;其後更發現被告失去聯絡。及至去年六月,有事主目擊被告再游說他人投資行騙,召警將被告拘捕。
區院暫委法官胡雅文斥被告專程來港以「種金」行騙,針對教育程度低及出身低下階層的市民,慫恿他們借錢投資,行為無恥,判即時入獄三年九個月。
案件編號:DCCC93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