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界電訊飛線漫遊服務一名客戶,突遭提前取消所有優惠後,要求中止合約,卻被徵收合約期內月費,本報接獲投訴及跟進後,該客戶獲豁免繳付。
謝先生投訴稱,他於去年七月開始使用新世界電訊飛線漫遊服務,合約列明可享首半年每月獲贈七十分鐘免費通話時間及免月費優惠,但至去年十一月突接獲通知,提早取消上述優惠,他即致電新世界電訊申請即時中止合約,但職員稱,如他中止合約,須繳付合約期內月費。
謝先生不滿新世界電訊單方面更改合約,卻強迫不接受的客戶繳付月費。「佢哋單方面改合約就得,我唔接受就要罰錢,真係冇道理!」
新世界電訊有限公司企業傳訊助理經理鄧依群回覆本報稱,謝先生登記使用飛線漫遊服務,所享優惠必須以「完整一個月計算」。由於去年十月底收到內地電訊商通知,由香港致電內地的長途電話服務接駁費被調高,故於十一月一日亦相應調整所有長途電話服務收費,包括飛線漫遊服務,而客戶致電中國的推廣優惠計劃亦於同日停止,包括謝先生之優惠。
因謝先生最後一期帳單未用滿一個月,故未被列入「完整一個月計算」,故收取該月份的長途電話通話費。由於是次事件特殊,客戶在取消合約後毋須繳付合約期內的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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