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鮑威爾上周在聯合國發表講話後,美國國內民意對出兵攻伊的支持度大幅上升。就美國國內的情勢來說,布殊顯然已擺脫「反戰」的阻力了。
但「反戰」的言論仍然相當強。上月底,美國四十一位榮獲諾貝爾獎的學者就發表了聯合聲明,反對美國在未獲得國際廣泛支持下,即對伊拉克發動先發制人的戰爭。聯署聲明說:「軍事行動或許能迅速取勝,不過戰爭充滿意外、人命損失和始料不及的後果。即使戰勝,戰爭也要付出醫療、經濟、環境、公義、精神、政治、司法等代價,並會損及美國的安全與在世界的聲望。」
這次發起聯署的是美國諾貝爾化學獎得主柯恩,他曾任美國國防部「國防先進研究專案署」顧問,另外還有幾個人曾擔任美國政府顧問或國家安全方面的要角,包括原子彈之父貝斯博士。
聯署者中包括兩位華人,他們是曾在香港讀書的一九九八年物理獎得主崔琦,和台灣中央研究院院長、一九八六年化學獎得主李遠哲。柯恩說,曾獲諾貝爾獎的美國人約有一百三十人,聯絡後發現,有些人已過世,有些聯絡不上,最後獲四十一人簽名,只有六人拒絕。
李遠哲參與聯署,使人覺得他作為知識分子,對個人信念的堅持,超越了他對國家政策的認同。
由於李遠哲擔任台灣中央研究院院長,中研院是台灣官方的研究機構,而台灣仍要依賴美國提供武器以保障它的安全。台灣官方的口徑是支持美國攻伊行動,但李遠哲卻聯署了這個「反戰」聲明。
李遠哲在台灣一次公開演講時表示,美國攻伊表面上是反恐,實際上卻是為將來爭奪能源進行布局。李遠哲在美國求學及工作三十多年,對美國人使用能源的態度一直不能認同。美國人口僅佔全球百分之五,卻使用近百分之五十的地球資源。他說如果全世界都像美國那樣消耗自然資源,地球很快就會面臨能源危機,接着爆發能源爭奪戰。
四十一位諾貝爾獎得主在美國發表聯合聲明,反對美國對伊拉克發動先發制人的戰爭,在美國屬平常事,是任何人都享有的意見表達自由。然而,如果我們對照一下《基本法》二十三條的立法諮詢文件,卻會發現這件事如果發生在二十三條立法後的香港,這些諾貝爾獎得主都會被控以「判國罪」,因為他們的聯署無疑是「協助與國家交戰的公敵」,是「助長敵方勢力或削弱自己國家抵禦敵人能力的行為」,諮詢文件將之列為「叛國罪」。
香港未來不是沒有這種機會的。比如北京認為台灣已有明顯的台獨傾向,於是準備武力攻台。一個相信自由、民主、人權與和平的人士,有沒有權利發表反對戰爭的聲明呢?而這種聲明可能會被認為是「協助與國家交戰的公敵」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