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指不公正 港府先勝一仗<br>聯集案獲准上訴至終院

法官指不公正 港府先勝一仗
聯集案獲准上訴至終院

【本報訊】糾纏近10年的聯合集團(373)案再有新進展,終審法院昨日批准港府的上訴許可申請,准許港府就高院永久擱置該案聆訊,提交終審法院進行上訴。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包致金指出,由於案件涉及重大法律觀點及爭議性,而上訴至終院是最後唯一的途徑,故接納控方申請。今日將排期進行上訴。

高院去年底第二度就聯集案頒令永久擱置聆訊,港府隨即向高院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的許可證明書,但被高院法官孫國治否決。昨日港府再向終審法院申請有關許可,爭論點集中在控方專家證人、工商東亞前總裁李國榮,沒有披露曾被證監會調查涉及金盾集團(208)配股事件。

李國榮無自辯不公平
代表港府的資深大律師唐明治提出申請時指出,原審法官孫國治指李國榮沒有披露其涉嫌違規的背景,構成濫用法庭程序的說法,並不成立。他說,專家證人主要向法庭提供獨立專業意見,「是對與錯的問題」,其個人誠信與案件無關。他形容李國榮在會計界的資歷毋庸置疑,但對於辯方的質疑,李國榮沒有機會自辯,這並不公平。
代表證監會的資深大律師祈理士表示,01年底聯集案開審前,證監會並無通知律政司曾調查李國榮,是考慮到調查須保密,正如廉署每年都接過千宗舉報,但並非每宗都成立。
不過,代表被告李明治的御用大律師JonathanCaplan強調,李國榮牽涉十分嚴重的操守問題,證監會就金盾個案,在2000年底曾一度考慮對李氏作公開譴責,但到01年中,即聯集案開審前夕,卻停止調查。他認為,控方為了順利聆訊而「保護」李氏,故沒有披露有關背景,構成不公平審訊。

證監律師可參與上訴
終審法院3位常任法官退庭商議後決定,接納政府申請。包致金表示,案件涉及重大的不公正問題,值得斟酌;他又同意容許證監會代表律師參與上訴。
今次已經是港府就聯集案第二次上訴至終審法院,上次是2000年7月,高院法官彭鍵基以監管機構濫權及調查報告一早被公開,令被告未能獲得公平審訊為由,頒令永久擱置聆訊,政府不服,上訴至終院,最後獲發還01年底在高院重審。不過,高院法官孫國治去年底指控方沒有披露專家證人李國榮背景,影響公平審訊,再頒令永久擱置聆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