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機場接獲炸彈恐嚇,甚或發現真炸彈,按國際慣常做法,應該第一時間疏散在場人士。
美國德州達拉斯機場一名保安上月中一時不慎,讓一個可能裝有爆炸品的行李通過安檢,機場大為緊張,立即疏散機場內的數百人,所有航機停止起飛;去年底,澳洲警方接獲炸彈恐嚇後,立即將悉尼國際機場客運大樓內四百名乘客疏散到停車場,等候安排。
惟獨內地機場,在接到炸彈恐嚇,甚或在找到懷疑爆炸物品後,仍然不動聲色,這是很危險的做法,一旦爆炸品發生爆炸,後果不堪設想。
當然,近期內地的真假炸彈案頻頻發生,公安亦未必能分辨真偽,可能擔心引起公眾不必要的恐慌,其手法與當局近日處理「奪命肺炎」如出一轍。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