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霸王魚蛋警暫禁到現場

食霸王魚蛋警暫禁到現場

【本報訊】年輕警員涉三度在尖沙嘴加連威老道路邊小販攤檔食霸王餐,並毆打小販夫婦,事後同袍意圖說項,不准夫婦追究;兩警已遭停職,昨於九龍城法院提訊,否認偷竊、普通襲擊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等八罪,案件延至下月四日再訊,以待他們安排法律代表,其間他們不准踏足加連威老道,並須守宵禁令。
首被告黃炳成(二十八歲),與次被告李國華(三十三歲),同任警員,被控偷竊、普通襲擊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等八罪。案件涉及十名證人,兩份會面錄影供詞。
首被告被控於○○年十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在加連威老道三度偷竊屬於吳建邦的熟食,包括魚蛋、串燒及墨魚,並於去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襲擊吳建邦和朱麗珍。

以二萬元擔保外出
次被告則被控於去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在尖沙嘴半島中心外,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威脅吳建邦和朱麗珍,對他們施以不當的壓力,令他們撤銷向警方舉報被黃炳成毆打的指控,並於同日在該處醉酒。
控方昨指出,次被告在案發時要求兩名事主不作追究,否則會「搞到佢哋做唔到生意,擺出路嘅嘢全部執晒佢」,兩警現時已遭停職候審。
主任裁判官練錦鴻批准兩人以二萬元擔保外出,安排律師代表,其間不准離開香港,不得接觸任何控方證人,嚴守宵禁令,須往警署報到,並且不准在加連威老道出現。
案件編號:KCCC224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