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梁洵瑜、陳倩雯報道】一名患有淋巴癌的三十三歲婦女,去年在瑪麗醫院進行化療接受藥物注射時突感不適,經醫生搶救後不治,驗屍報告指死者死因不明。
死者張女士的丈夫黃先生,質疑醫院用藥錯誤,更不滿醫院沒有安排醫生監督藥物注射過程,沒有跟進死者的死因。
「我太太離開病房之後,我就再聽唔到佢講嘢,我諗我太太都諗唔到自己會死。」黃先生稱,妻子因患第四期惡性淋巴癌而在瑪麗醫院接受化療。第一次進行化療時,醫護人員把藥物注射到其妻體內,當注射第三種藥物環磷酰胺(Cyclophosphamide)時,其妻即顫抖、發冷及難以呼吸,但神志仍清醒。醫護人員立刻停止注射,惟當時並無醫生在場,後來才有醫生前來進行搶救,可惜已經無效,終告不治。
他又說,驗屍報告及院方均指死者的死因不明,但他懷疑院方有錯誤使用藥物之嫌,因為有第三者醫生認為醫院可替死者注射另一種副作用較小的藥物。
香港大學血液腫瘤科教授梁憲孫表示,該個案極為罕見,經解剖後無法證實死者的死因與化療藥物有關,化療過程也沒有出錯,亦非對藥物敏感。
他承認雖然使用的三種化療藥物中,其中一種會對心臟產生副作用,但一般要進行八、九次化療以上才會過量,而該次化療時藥物的份量並無過量。
瑪麗醫院昨以書面回覆查詢時,向死者家屬致深切慰問。院方指死者患的是嚴重病症,治療時有一定風險,而該院採用的治療方法符合國際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