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勤談稅務:美設離岸自願申報計劃

德勤談稅務:美設離岸自願申報計劃

大概兩年前,美國稅局開始對擁有由美國境外銀行所發出的信用卡、提款卡或類似銀行卡之美國納稅人士的交易資料進行調查。經過兩年時間,美國稅局成功地收集了大批有關美國納稅人士利用境外銀行交易作為逃稅方式的資料,並將幾十個個案轉交到刑事調查科作更深入的調查。據美國稅局的初步估計,有超過一百萬美國納稅人士參與此類境外銀行交易,涉及大量欠繳稅款。
大家都知道,美國納稅人士必須就其所有收入──無論是美國國內或國外的收入,繳付美國入息稅。很多美國納稅人士卻利用這類交易,在不受美國政府監管的情況下,調用美國境外的資金,特別是在某些低稅率或免稅地區。與此同時,由於美國有關部門不可能得知這些海外地區資金收益的資料,很多美國人就利用這類海外交易來逃避美國入息稅。
鑑於這項調查的結果,今年1月14日美國稅局和財政部聯合頒發了一項離岸自願申報計劃(OffshoreVoluntaryComplianceInitiative,OVCI)。以某種角度上看,OVCI可以說是一項專門針對由1999年1月1日起,所有曾經通過與美國境外銀行或金融機構進行交易(以下簡稱「海外安排」)而沒有申報或繳付美國入息稅的美國納稅人士的特赦計劃。值得注意是,OVCI所針對的,非但是涉及信用卡之類的海外安排,亦包括其他海外安排,例如海外信託,避稅天堂公司等。

按照現今的美國法律,所有濫用海外安排而隱瞞或少報其收入的美國納稅人士,一旦被發現,都要面臨高達其所欠美國入息稅額另加75%的民事欺騙罰款,嚴重者更可能面臨刑事起訴。但是凡參加OVCI特赦計劃並獲得批准的美國納稅人士,將可獲豁免其民事欺騙罰款,以及包括免於被刑事起訴。
值得大家注意的是,獲准參與OVCI的人士仍然要繳付其所欠稅額,以及某些相關的稅務罰款和累積利息。一般來說,以下人士將不獲准參與OVCI:1.曾推廣、教唆或協助他人參與任何海外安排而達到逃避稅務的人士;以及2.透過海外安排進行非法交易,譬如毒品買賣等人士。
另外,美國稅局也清楚地表明,所有參加OVCI的書面申請必須在納稅人士未被美國政府提出任何民事或刑事起訴和調查之前,或是被他人檢舉其欠繳或漏繳美國稅款等情況之前辦理。

須於4月15日前辦理
有意參加OVCI人士,必須在今年的4月15日或之前,以書面形式向美國稅局遞交有關資料,並表達其參加OVCI的意願。
對於曾經因參與美國境外銀行或金融機構交易而欠繳或漏繳美國稅款的人士,OVCI是一個很好的補繳方法。但申請期限是今年的4月15日,有意申請OVCI人士應盡快辦理。由於美國稅局對OVCI的申請及參與步驟有很具體的要求,細則不能在此盡錄,任何人士若打算參加OVCI,請務必盡快諮詢專業法律及稅務人士,才採取進一步的行動。
葉偉文、梁健
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
稅務合夥人及稅務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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