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不用時不恨少 - 李碧華

書不用時不恨少 - 李碧華

有報道謂現今新一代的所謂「人氣偶像」不但英語水皮,中文程度亦差得駭人。連記者提到「書到用時方恨少」這句話也不明白,目瞪口呆。
其實對這些十幾廿歲便出來「獻藝」的小朋友,可以有甚麼要求?能唸至中學畢業已屬高學歷(別管是否科科「A」——「Absent」缺考),有好些書又讀不成,歌也唱不好,演戲又糟糕,兼且冇品,因為樣子不錯,總有人簽回去打造成明星。一番炒作,都紅了,便是炙手可熱搖錢樹。一般要求不高,意識薄弱的fans,為一親偶像芳澤或汗臭,已「喜極而泣」。難道一起學術交流?
到了這個時候,根本用不着甚麼「文化修養」,賺不到錢。
「書到用時方恨少」?對呀,但用不着了,哪有多少之分?哪有遺憾之意?
若沒遇上甚麼考驗,沒機會自暴其短——不識字,又要公開寫大字?以為自己是劉德華嗎?小朋友的錯不是程度低,只欠缺自知之明而已。不過亦無半點不好意思。
大家不必揶揄。也許幾年之後,江湖打滾的處世經驗以及身家,勝過埋頭苦讀但少見世面的大學生。
這個世界當然不公平。還用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