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國際信貸評級機構──標準普爾和穆迪,是美國證監會多年來一直沿用作為其評估信貸標準之機構,一些較小型的信貸評級公司眼見競爭激烈,但又未獲監管機構重視,卻又面對一塊肥肉(資本市場不斷擴大),要分一杯羹,合併乃唯一出路,遂誕生與前兩者成為鼎足而立之惠譽,因為得到美國證監會的信任和認可,三家公司幾乎變成是半官方的信貸評級機構,更被譽為是「國家認可評級統計組織」(NRSRO),做生意能做到有此「背書」,可真是天之驕子矣!
隨着過去10多年資本市場不斷膨脹,三家信貸評級公司的利潤亦跟着大幅增加,有名譽、有地位、有金錢,自不然姿態也跟隨愈升愈高,由於約定俗成關係(全球金融機構多以其信貸評級作為借貸標準),他們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都極具權威性,大有汝等(企業和國家債務評級)興衰,甚或生死皆掌握在吾等手中之慨!
然而經過安然一役──在安然宣布倒閉之前數天還將評級標準放在「投資」級別之列──人們包括美國國會議員開始對這三家國際信貸評級機構之計算準則、精確程度、分析標準提出質疑;還有電訊環節的節節敗退(舉債艱難),有部份惡果又是否他們的評級過於輕率影響所及?至於德國政府早前更是因「三大」中有人揚言或將其國庫債券由AAA調低,或因此失去歐洲債市基準地位而被激至「吹鬚碌眼」。
問題是「三大」是否能公開評估準則、由誰監管、呼風喚雨的約束性、限制性在哪裏?寡頭壟斷市場結構到處皆是,但因此而縱容、衍生或變成「無形」卡特爾(cartel),又是否值得檢討和商榷?
王冠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