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提及兩間不同機構的零售債券發行價格,其中銀行存款證價格在認購期內維持着100.00的定價,直至認購期完結、存款證正式面世生效為止,回報率亦因此固定不變;而按揭證券公司的零售債券則選擇在認購期內,把回報與外滙基金債券(簡稱為「基金票據」)掛鈎,直至正式發行前夕,才按當時的市場利率來確定回報率及定價。
欲知箇中有何利弊,以及如何針對不同定價辦法進行投資,首先便要知道何謂基金票據。基金票據是香港金融管理局發行的港元債務證券,於1990年3月開始推出。於1年內到期者稱為「外滙基金票據」(ExchangeFundBills),每單位面值為50萬港元;超過1年到期的稱為「外滙基金債券」(ExchangeFundNotes),每單位面值為5萬港元。
由於這些基金票據的信用風險等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風險,屬整個香港所有發行體中最優良的信用機構,所以回報率為最低的一類。
基金票據具有清晰的發行機制(或稱計劃),又不停地循環發行,債券數量充足,令二手市場流通率高,為不同企業的債券定價提供了非常重要的參考價值。
若信用評級只是僅次於地方政府的企業,其債券回報率將略高於基金票據,而這回報率差價俗稱「信貸差價」;相對地,若信用程度較差的債券,則其信貸差價明顯較大。就以按揭證券公司為例,因為其信用程度亦屬良好,所以信貸差價並不大,去年發行3年期零售債券時,認購單張就清楚表明了發行日的債券定價是以3年期基金票據作為參考基準,另加0.15%作為回報率。這種以基金票據作為參考的定價方法,投資者在認購時仍不能確定回報,必須等待至認購期完結後、債券面世前,以該刻的基金票據回報率來作準。也就是說,定息當天的市場息率愈高時,該債券的總回報率便愈高;反之亦然。
至於銀行存款證的定息方法,由於回報率早已固定,原則上並不受認購期完結後的市場息率波動所影響。但事實上,基於回報率早已被鎖死,當認購期完結前的一天,若市場利率大幅向上飆升,該債券的吸引力便變得不合理;相反,若認購期完結時的市場息率大跌,該債券的回報便明顯超出合理水平。
針對定息方法這方面的投資技巧,主要在於認購期的運用。往往愈遲認購,對投資者愈有利。總括而言,在認購期完結前:
1.若市場利率上升──有利以基金票據作參考來定價的債券投資,但不利早已固定價格的存款證;
2.若市場利率下跌──不利以基金票據作參考來定價的債券投資,但有利早已固定價格的存款證。
除此以外,運用上述技巧時,必須注意債券是否有發行量的限制。若債券屬無限量發行時,由於入票認購無分早與晚,投資者最終皆可獲分發債券,所以投資者宜於認購期末才入票。但對於一般設有發行量限制的債券,往往是先到先得,投資者則需平衡較遲認購的風險,存款證可能在認購期完結前已全部售罄。
陳鳳翔
中國工商銀行(亞洲)財資部主管
香港財資市場公會 常務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