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字號續談 - 古德明

連字號續談 - 古德明

昨天說過現代英文的趨勢是少用連字號(hyphen),co-這個字首(prefix)的字就多已不用,現在續談其餘。
解作「再次」的字首re-,也多不接連字號,即使所成的字看起來奇怪一點亦然,例如redo(重做)、rerun(重播、再放映)、resell(轉售)等。不過,re-form(再次形成)、re-serve(再次擔任某職)和reform(改革)、reserve(保留)意思完全不同,那連字號就不可略去。Tore-coveranumbrella是給雨傘換上新傘面,跟torecoveranumbrella(找回雨傘)是兩回事。

事實上,連字號的主要用途,就是方便了解詞意。比如說,alittle-usedumbrella(不常用的雨傘)刪去連字號,可能是指「用過的小雨傘」;anold-clothesseller是個賣故衣的人,和anoldclothes-seller(賣衣服的老人)不同;two-inchnails(二英寸長的釘)和twoinch-nails(兩枚一英寸長的釘)當然也有分別。
此外,名詞之前至少兩字合成的形容詞,一般會用連字號,例如asmall-scalesurvey(小規模調查)、adecision-makingprocess(決策過程)、anout-of-the-wayplace(僻遠的地方)。
連字號還有一個用法:表示說話巴巴結結,例如:"Ir-r-reallyd-d-don'tknow!"hesaid(他說:「我真……真的不……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