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兩通告 港交所追究<br>電盈出現誠信危機

一日兩通告 港交所追究
電盈出現誠信危機

【本報訊】就曾否向英國大東提出收購,電訊盈科(008)周四在本港及倫敦,先後發表兩份內容矛盾的通告,事件引起本港監管機構及證券界關注其誠信問題。

電盈首席傳訊事務總監歐廣能昨日解釋,通告何以出現港英兩個不同版本。他說周四早上在香港發出的首份通告,是回應港交所針對英國《金融時報》內容提出的疑問,集團確實未正式向大東提出收購。至於周四晚在倫敦發出第二份通告,則是回應倫敦交易所要求其進一步解釋何謂未有提出收購建議(見表)。

已屬正式收購
雖然電盈強調未正式向大東提出收購,但倫敦交易所根據倫敦收購及合併守則,已視之為一正式的收購要約,而有關要約已於2月6日正式展開。而根據守則規定,自該日起要約期內,任何人持有英國大東或電盈1%股權,均須知會倫敦交易所及英國公司收購與合併委員會。另外,大東或電盈在要約期內,涉及該兩家公司的任何證券交易亦須作出披露。
《金融時報》日前報道,電盈曾去信大東主席表達收購意向。歐廣能說信件只是表達收購意向,希望展開對話,並無包含任何數據或收購價。他指出,第二份通告於周四晚獲倫交所審批,當晚10時亦獲港交所審批,港交所則於昨日早上透過網站發布,並無刻意隱瞞。
對於電盈的回應,港交所則持不同看法。發言人指出,根據《上市協議》第2段,聯交所規定上市公司須即時向市場「全面披露」相關資料。上市公司「有責任」採取所有合理謹慎的措施,確保其透過監管渠道發出的任何聲明或任何其他資料沒有誤導、錯誤及欺詐成份,亦「沒有遺漏」一些或會影響有關聲明或資訊含意的內容,當中不應涉及港交所同事的詢問技巧問題。
港交所主席李業廣於另一場合說,上市科已在跟進,在未有報告前無法評論,本港已有詳細的上市規則規管上市公司的資料披露,他認為事件與香港上市公司的資料披露水平無關。證監會主席沈聯濤指個別事件不作評論,由於上市公司的資料披露前線監管者為港交所,該會將與港交所保持聯絡跟進。

公司管治問題
證監會股東權益小組成員DavidWebb說:「電盈由始至終都有責任向投資者講全部真相,而不是部份。」而立法會金融服務界議員胡經昌則認為,電盈在事件上是咬文嚼字,這屬於公司企業管治問題,與本港監管制度水平無關。
電盈財務總監艾維朗亦解釋,英國的通告是香港通告的一個延續,該集團是應倫敦監管機構的提問進一步闡釋,因而出現港英兩個不同版本。他認為這樣並非對本港投資者不公平,因為有關消息是在周五開市前公布。
他說是否公布不足視乎觀點與角度,特別是計劃未成熟,且公司仍未提出收購計劃。艾維朗稱:「我哋希望可以有討論,但連前門都入唔到。」

電盈披露股價敏感資料訊息混亂,對此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馬時亨表示,事件正由港交所及證監會處理中,而政府對公司管治要求非常高,一定要達到國際水平。 李潤芳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