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晨小股東要求警方插手

華晨小股東要求警方插手

【本報訊】一批聲稱為華晨汽車(1114)小股東向商業罪案調查科投訴,要求香港警方調查華晨管理層涉嫌違反上市規則和有關法律規定,披露虛假消息和未有及時公布股價敏感資料,導致小股民直接損失200萬元。
華晨主席吳小安(圖)接受本報電話查詢時說:「這類投訴多的是,來來去去都是在說這點事。」華晨發言人補充說,管理層已得悉有關投訴,認為並無理據,估計警方不會受理。華晨股價昨日收報1.77元,升4.73%,成交額8454萬元。
華晨現有大股東及管理層與前主席仰融的紛爭不斷,華晨發言人稱,雙方在百慕達的官司,再度押後至下周一開審。仰融在百慕達成功申請禁制令禁制華晨的股權轉讓,華晨要求撤銷。
另外一批聲稱為華晨小股東的人士,也曾於1月26日在報章上刊登公開信,要求證監會對華晨被遼寧省政府以每股0.1元收購的事宜,向社會公開交代。

冀證監公開交代
本報昨日收到一批聲稱為華晨小股東的傳真,表示已於昨日由律師代表致函商罪科投訴,要求警方調查,並表示事件令不知情的小股民在無法取得確實的訊息下買賣華晨股票,僅有關律師代表的幾位股民,可計算的直接損失達2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