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工淋油渣恐嚇還柙

散工淋油渣恐嚇還柙

【本報訊】負責洗車及替人入咪表的中年散工劉偉光(五十一歲),被控於去年七月,向一名正在抄牌的交通督導員淋油渣,又恐嚇他,導致事主左眼及背部受傷。散工昨在區域法院被裁定意圖嚴重傷害他人身體罪名不成立,而刑事恐嚇罪名成立,法官將案押後至本月二十五日,待索閱被告的心理及背景報告始判刑,其間被告須還柙。
案情指去年七月十四日,被告與事主在黃大仙東頭邨的公眾停車場內為抄牌發生爭執,被告以粗言罵事主,並向他淋油渣,又出言恐嚇事主。
案件編號:DCCC104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