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官場現形記:按通縮減薪是談判策略? - 李慧玲

新官場現形記:按通縮減薪是談判策略? - 李慧玲

突然吹起一陣按通縮削減公務員薪酬之風,忍不住教人搖頭歎息──太明顯了,賠率百分百,特區政府一定不會這樣做。假如政府高層吹出這樣的風,只會是談判策略:叫高了價錢,然後所謂中間落墨,最後就是政府希望的減薪6%。
《基本法》第一百條保障了公務員「薪金、津貼、福利待遇和服務條件不低於原來的標準」。政府曾經諮詢私人法律意見,認為這條文規限了公務員薪酬只能下調至九七年七月一日水平。由於公務員回歸後曾經加薪,所以現時公務員有約6%減薪空間。換言之,即使任何薪酬水平、薪酬趨勢調查顯示公務員要大幅減薪,最多也只能減6%。

法律意見未必輸
按通縮削減綜援的討論已進入最後階段,落實在即;這個通縮論近日擴展至公務員減薪的戰場。有人認為,《基本法》那一句「不低於原來的標準」,應把購買力計算在內,即把通縮因素計算在內。
如果計及通縮,在毋須修改《基本法》的情況下,公務員減薪空間馬上由6%大幅跳升至接近兩成。
《基本法》這一句「不低於原來的標準」應否計算通縮,絕對是一個「有得拗」的題目,不同的律師會有不同的法律意見。政府高層與公務員打這一場仗,未必輸,但如果有政府高層有魄力打這場仗,我們見到的又怎會是眼前的特區政府?讓人一眼看穿的談判策略,算甚麼策略?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圖)還是早早出來否定通縮論作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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