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報》刊裸露劇照罰萬元

《新報》刊裸露劇照罰萬元

【本報訊】《新報》去年十月二十五日於娛樂版刊登裸露劇照,遭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票控指違反不雅條例,昨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罰款一萬元。

有44次同類紀錄
《新報》副總編輯陳永隆於庭上表示,會吸取今次事件教訓,日後會謹慎處理該類圖片。
控罪指被告於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在灣仔柯布連道對開行人路報紙檔發布不雅物品,即《新報》C6版一篇名為《F4朱孝天緋聞女友台版晚九朝五獻初夜》報道涉及的裸露劇照,但物品沒有依法例規定的封套包裝。
據稱,涉案的公司共有四十四次同類的定罪紀錄。
案件編號:ESS3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