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經律師追討不果興訟<br>童愛玲向嘉禾追數25萬

多次經律師追討不果興訟
童愛玲向嘉禾追數25萬

【本報訊】踏入羊年即傳出婚訊的女星童愛玲年前替一內地公司拍攝電視劇集,每集片酬逾二萬元,當時經由其經理人公司嘉禾收取片酬。但童愛玲指嘉禾其後拖欠向她支付其中十三集的片酬,昨日入稟區域法院向嘉禾電影追討二十五萬元欠款連同利息。

昨飛洛杉磯結婚
童愛玲昨日已動身飛往美國洛杉磯,與拍拖四年的電腦網絡商人男友王敦明註冊結婚,並將於下月四日在港舉行婚宴,筵開二十席;本報暫時未能聯絡她就追片酬事件作回應。
童愛玲透過律師興訟,向嘉禾電影製作有限公司(GOLDENHARVESTFILMPRODUCTIONSLIMITED)追數。童愛玲跟嘉禾的經理人合約於去年中結束。
她在入稟狀中表示,二○○○年十月,她與內地公司九州音像出版公司及嘉禾達成協議,在同年十月至十二月參與演出一部三十集的電視劇,原定拍攝其中十五集,片酬共三十四萬五千元。

訂明一月後支付
童愛玲並指協議完了如拍攝額外集數,另外每集片酬二萬三千元,由該內地出版公司於完成拍攝片集一個月後向嘉禾支付,再由嘉禾將片酬的八成半支付予她。
童愛玲指,她拍完原定的十五集劇集後,再在二○○○年十一月額外拍攝多十三集。

指嘉禾違反協議
嘉禾照協議向她支付十五集片酬的八成半,即二十九萬多元,但額外拍攝十三集的八成半片酬共二十五萬餘元,於拍攝工作完成後一個月,仍然沒有按協議向她付款。
童愛玲表示,多次經律師發信向嘉禾追討該筆欠款,但沒有結果,遂興訟要求對方清付拖欠款項連利息及堂費。
案件編號:DCCJ65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