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搶手機籌奶粉錢判囚

男子搶手機籌奶粉錢判囚

【本報訊】無業漢為「奶粉錢」鋌而走險,當街搶劫一名女子的手提電話,事件被途人目睹上前追截將他制服;被告昨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企圖盜竊罪,被判入獄六個月。
裁判官表示,雖然被告的代表律師替被告說盡好話求情,但被告曾有八次案底,當中有一次涉及偷竊,裁判官認為判以即時入獄乃無可避免,判被告入獄六個月。

求情表後悔 盼向事主道歉
現年三十六歲的被告雷錦偉,被控於去年十二月十二日在北角電器道與永興街交界,企圖搶劫一名女子的手提電話。
辯方律師求情時指,被告育有一名十八個月大的嬰兒,曾任職侍應月入六千元,自去年失去工作後便需領取約一千八百元的失業援助金過活;由於被告須供養母親及兒子,在兒子出生後已花光所有積蓄,事發當日為兒子日後的「奶粉錢」擔憂,一時衝動下犯案,現已非常後悔,犯案時並非早有預謀,對事主感到非常抱歉,希望跟她道歉。事後由於報章的廣泛報道而感到非常羞愧。被告又強調失業後雖領取援助金,但一直努力尋找工作,惜無功而還。 案件編號:ESCC3632/02

案發後被告的妻子抱着小孩接受訪問,表示生活貧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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