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領養胚胎問題在外國引起廣泛討論,夫婦可為其貯存的胚胎選擇父母,揀取合心意的夫婦領養他們的胚胎。
人類生殖科技管理局成員蘇偉基醫生表示,一般捐贈精子、卵子及胚胎均以不記名的捐贈形式,以避免道德問題。但該會容許在特殊情形下可以指定捐贈,雖然沒有說明何為特殊情況,但每個個案必須向該會呈報詳細理由,捐贈人不能因捐出胚胎而獲酬,至今該會未收過任何指定胚胎捐贈個案。
胚胎捐贈人需要簽署一份「指定捐贈胚胎同意書」,列明捐出胚胎的夫婦不能成為該胚胎的合法父母,也不能提出對該子女的權利。
港大醫學院婦產科學系副教授楊樹標認為,中國人始終較保守,相信鮮會出現指定捐贈或領養胚胎問題,若有人向該院輔助生育中心提出指定捐贈,中心必定詳細研究,才決定會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