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打擅扣客戶保費

渣打擅扣客戶保費

《蘋果》讀者魏先生乃渣打銀行樓宇按揭客戶,其火險應於去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到期,他遂按職員指示,在限期前通知該行會轉向其他銀行購買火險。但事後他收到渣打銀行通知,其還款戶口結餘不足而被收取手續費一百元,細問下他才得悉該行擅自從其戶口內扣除火險費用千餘元。「我已依足指示通知佢哋,我會轉向第二間銀行買火險,但佢哋仍扣錢。如果唔係因為戶口唔夠錢被人扣手續費,我都未必留意到俾人扣咗錢。」

銀行已退回火險費用
渣打銀行回覆,如客戶選擇自行安排火險,客戶須於火險到期日前十四日,將保單正本、保單收據正本寄抵該行,以便該行核實接納有關文件。倘若該行於上述限期前未能收到有關文件,該行會自動替有關物業續保,以保障有關物業受到適當的火險保障。
該行已致函回覆魏先生,並作出適當安排,但基於私隱條例所限,該行未能提供詳細資料。記者事後聯絡魏先生,得悉該行已退回火險費用和一百元手續費,但覆函中依然未有解釋何以他事前已作通知,但仍被過數。(○一一四五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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