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有個無品小文人對筆者寫了多篇批評文章,言詞狠毒;筆者沒有回應,一來主權在我手,不想理會沒有觀點的人就不理,吹咩。二來,也考驗一下讀者,筆者與一般文人不同,寫文章是傳達思想,討論問題,回應不能帶出新觀點,就不應浪費讀者與自己時間。
就是幾個月前與小文棍筆戰,亦每篇回應必有一個主題,不是為罵而罵。小文人罵我狗氣急升,難道我回罵你豬狗不如?你覺得澳門天上有,地下無,我說根本不必與香港比較,於是你罵了三天廢話,抄了我文章近半,這樣的文筆品格,我學不來了。
筆者對自己的讀者有信心。有人喜歡看筆戰,包括無品味的謾罵,但不會是支持我的讀者。果然並無讀者來郵討論事件。但終有一位讀者來信,只是一位,說我是縮頭烏龜,不敢回應,這我就要表白一下。若以為筆者是怕事之人,請不要再看本欄,大家太欠缺神交的共通之處了。
筆者也罵人,但罵得有原則與根據,亦只罵與公眾利益有關的人物事情,不會因為一己的喜惡濫用公器。今天寫本文是因為年初三是赤口之日,應應節而已,下不為例。不過筆者要警告無品小文人一件事,罵人不可涉及別人的專業,特別是專業人物的專業工作,因為香港的誹謗案有關的賠償十分可觀,是幾十到幾百萬。
小文人自大到說要為筆者補課,不用了,筆者在大學專業教的是金融投資監管的法律;你懂?讓了給你教又如何,免得你天天怨這怨那,顧影自憐!